太阳集团app首页基礎醫學院科研倫理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20-10-21 發布人:

第一章 總則

1條  科研倫理是規範科研從業人員行為規範的重要依據,包括反歧視倫理、實驗室數據安全倫理、實驗用動物倫理、臨床樣品使用和臨床研究倫理、實驗材料流通倫理(MTA)、轉基因和基因修飾倫理、幹細胞相關實驗倫理、實驗成果發表倫理和科研誠信倫理等。

2條  學院教師開展科研工作需嚴格遵守倫理規範,并經醫學部科研倫理委員會批準。實驗用動物倫理、臨床樣品使用和臨床研究倫理分别由實驗動物中心和臨床醫學院負責。

3條  高校教師出現違反科研倫理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或處分。情節較輕的,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以及取消其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幹部選任、申報人才計劃、申報科研項目等方面的資格。擔任研究生導師的,還應采取限制招生名額、停止招生資格直至取消導師資格的處理。以上取消相關資格處理的執行期限不得少于24個月。情節較重應當給予處分的,還應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應當依據《教師資格條例》報請主管教育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是中共黨員的,同時給予黨紀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章反歧視倫理


4條  科研活動應該以科研成果、科研人員技能等科學因素作為主要評判評價标準,不因性别、年齡、種族、宗教信仰、殘疾、性取向、國籍、社會地位等因素而區别對待。

5條  禁止針對科研人員性别、種族、宗教信仰、年齡、殘疾、性取向、國籍、政治觀點、社會地位、婚育、身體狀況等發表具有偏見的語言、模仿和玩笑,或不友善、具有威脅性、恐吓性的舉止,或在公共場合或網絡發布針對性的诋毀或不友善的文字、圖片或材料等。

6  女性工作人員懷孕後不應受到歧視,或被開除,應享受國家和學校規定的各項休息和福利待遇。

7  禁止在科研活動中有性騷擾行為,包括帶有性含義的接近、具有性意味的動作和言語、直接或間接以性服從作為條件的脅迫等。

8  禁止在科研活動中有體罰和打罵等任何形式的虐待活動。

9  科研倫理委員會接受實名舉報,對舉報者有保密義務。相關的調查程序應保密進行。處理結果隻對當事方說明,不對外公開。性質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章科研數據及知識産權安全倫理

10條  任何使用國家、省市和學校相關經費或儀器産生的科研數據、科研産品、科研成果等知識産權的所有權均屬于職業創造,産權屬于太阳集团app首页基礎醫學院,科研人員依法享有使用權及國家、省市和學校規定的其他權益。

11  科研工作人員,包括研究生應有強烈的數據安全防範意識,注意保護相關的知識産權。

12  未經允許,科研工作人員,包括研究生不得将科研數據、科研産品和科研成果等知識産權轉移到校外,包括電腦拷貝、電子郵件發送、網絡傳輸、紙質材料轉移等手段。

13  科研工作人員,包括研究生應将其經手的所有科研數據、科研産品和科研成果等知識産權材料整理歸檔,并報學院備存。

14  科研工作人員,包括研究生開始科研工作之前,應簽署科研數據和知識産權保護協議。違反協議的将追究相應的責任,造成經濟損失或其他民事或刑事損失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章實驗用動物倫理

15  任何使用到實驗動物的科研活動和基金申請都必須申請實驗用動物倫理。

16  太阳集团app首页實驗動物中心實驗動物倫理委員會負責動物實驗倫理申請。太阳集团app首页基礎醫學院科研倫理委員會不負責實驗動物倫理相關工作。

17  相關基金申請和科研成果發表應标明實驗動物倫理批準号。

18  違反實驗動物倫理的失範行為及處理措施由實驗動物倫理委員會制定并執行。

第五章臨床樣品使用和臨床研究倫理

13  任何使用到臨床人體樣品或在人體内進行的科研活動和基金申請都必須申請臨床科研倫理。

20  太阳集团app首页醫學部臨床醫學院另行成立專業的臨床科研倫理委員會。太阳集团app首页基礎醫學院科研倫理委員會不負責臨床科研倫理相關工作。

21  相關基金申請和科研成果發表應标明臨床科研倫理批準号。

22  違反臨床科研倫理的失範行為及處理措施由臨床科研倫理委員會制定并執行。

第六章實驗材料流通(MTA)倫理

23  實驗材料流通(Material Transfer)是指不同課題組之間流通不以商業活動為目的的科研實驗用材料的行為。以商業活動為目的的實驗材料轉移應簽署商業合同或專利轉讓協議。本倫理所規定的流通的實驗材料包括實驗室自主構建的分子生物學産品、細胞産品、微生物制品、轉基因動物和人類遺傳資源相關生物樣品等。不包括含有特殊說明的、商業化售賣的生物材料和制品。

24  實驗材料流通必須得到課題組長的同意,并簽署實驗材料流通協議(Material Transfer Agreement)。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簽署實驗材料流通協議和進行實驗材料流通。轉移到境外的實驗材料必須向倫理委員會申請,經研究同意後,簽署MTA,進行流通。

25  來源于其他實驗室的實驗材料再次流通時必須獲得原始實驗室的同意并簽署MTA。

26  未簽署MTA導緻的知識産權糾紛及科研和商業損失,将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嚴重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轉基因和基因修飾倫理

27  轉基因和基因修飾研究包括利用基因工程技術合成、重組、修飾、切除或替換DNARNA等遺傳物質的研究,不包括細胞融合技術、原生質體融合技術;傳統雜交繁殖技術;誘變技術,體外受精技術,細胞培養等技術。

28  轉基因和基因修飾的非生命體研究工作,如重組蛋白質表達、細胞層面研究等無需申報,課題組隻需詳細評估轉基因和基因修飾工作對環境、生态和公衆健康的影響以及相關廢物的處理,并留存備案。轉基因和基因修飾的生命體研究,包括轉基因和基因修飾的植物、動物和病原微生物等生命體研究必須向倫理委員會申請,并得到批準後才能開展研究。

29  轉基因和基因修飾産品在人體的臨床應用,以及直接在人體進行的轉基因和基因編輯研究由臨床醫學科研倫理委員會制定規則并審核批準。

30  轉基因和基因編輯研究的相關廢物應按照醫療廢物處理原則處理,經滅活後送附屬醫院統一處理。不可将轉基因或基因修飾研究相關廢物直接投放到和外界環境開放接觸的廢物處理體系。嚴格管控轉基因和基因修飾的生命體,包括植物、動物和病原微生物的對外流轉。

31  未申請轉基因和基因編輯研究倫理而擅自開展生命體相關研究,從而造成重大環境、生态和公衆健康問題的,将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性質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八章人類幹細胞相關實驗倫理

32  本辦法規定的人類幹細胞相關研究主要指人類胚胎幹細胞相關研究,必須得到倫理委員會的評審、批準和監督。動物胚胎幹細胞研究由實驗動物中心指定的實驗動物倫理制定。成體幹細胞的基礎研究不需要倫理審批。成體幹細胞的臨床研究由臨床試驗研究倫理委員會制定。對不在體外進行特殊技術處理的人類原代細胞或組織如造血幹細胞、軟骨細胞、移植治療血液系統疾病、角膜和軟骨損傷,在臨床已作常規治療,有成熟的管理辦法,不包括在本辦法之内。

33  人類幹細胞相關實驗的倫理審批由大學相關倫理委員會執行。

34  本院支持實驗性和治療性胚胎幹細胞研究,禁止生殖性胚胎幹細胞研究,禁止胚胎幹細胞生物材料的買賣。

35  胚胎性幹細胞研究一定要貫徹知情同意原則,簽署知情同意書。可以使用自願捐贈的流産胚胎、不孕症夫婦自願捐贈的多餘囊胚、體外受精時多餘的配子或囊胚、體細胞核移植技術所獲得的囊胚或單性分裂囊胚及自願捐贈的生殖細胞等。所有的胚胎幹細胞研究不得超過14天。不得将上述所述獲得的實驗性人囊胚植入人或其他任何動物的生殖系統。不得将人的生殖細胞與其他物種的生殖細胞結合。

36  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要遵守謹慎和保密的原則。胚胎捐獻的操作者與胚胎幹細胞研究者應嚴格分開 ,不允許同為一人。醫療機構在提供胚胎組織材料時 ,必須同時提供該材料的病原菌鑒定陰性的書面證據。所以參與胚胎幹細胞研究的人員對捐獻者信息、實驗材料、實驗技術、實驗成果等相關信息負有保密責任。

37 未申請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而擅自開展相關研究,從而造成重大環境、生态、倫理和公衆健康問題的,将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性質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章科研成果和科研誠信倫理

38  發表科研成果包括公開發表的研究論文、綜述、書籍、專利和參加會議發表的摘要、牆報和演講。

39  使用人和動物作為試驗對象的研究應遵守1975年《赫爾辛基宣言》中規定的倫理标準(世界醫學協會2000年于愛丁堡修訂),并在發表的成果中注明其得到批準的倫理批号。

40  成果發表應遵守國際醫學期刊編輯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 (ICMJE);http://www.icmje.org]制定的署名資格指南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行業标準(CY/T174-2019-學術出版規範期刊學術不端行為界定。署名資格必須基于:1)對研究的構思/設計或數據的獲取/分析/解釋具有實質性貢獻;2)參與撰寫論文,或對重要知識部分進行關鍵性修改;3)同意終稿發表。這三條必須全部滿足才能具備署名資格。相對次要的貢獻者可在“緻謝”部分列出。或者遵守所發表的期刊的署名規定。

41  禁止一稿多投。一稿多投指同時将同一個稿件投到多家期刊。

42  禁止在雜志重複發表科研成果及數據重複使用。應遵守雜志對于數據重複使用的規定和使用原則。學術會議演講稿和摘要不在重複發表範疇之内。

43  禁止剽竊、捏造和篡改數據。剽竊是指“擅用他人的思想、方法、結果、或語言而未申明出處。這包括通過秘密審讀他人論文或經費申請書所獲取的信息”(Federal 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 1999)。捏造是指無中生有地制造并報道數據,篡改則是指對試驗進行操縱,或更改已獲得的數據,導緻所報道文獻不能準确反映真實的研究狀況。

44  禁止以不正當手段獲得科研資助或科研成果。包括參與買賣、代寫論文和申請書;虛構同行評議專家及評審意見;以故意提供虛假信息等弄虛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賄賂、利益交換等不正當手段獲得科研活動審批,獲取科技計劃項目(專項、基金等)、科研經費、獎勵、榮譽、職務職稱等。

45  科研成果發表應簽署責任清單,所有的校内作者應簽字同意。責任清單留存學院報備。

46  本院倫理委員會隻接受實名舉報的論文發表倫理問題。發表論文的第一及通訊作者承擔科研失信的主要責任。科研失信由學校統一組織調查、處理。

第十章附則

47  本辦法從2020年7月1日起實行。

48  本辦法由基礎醫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