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我院2020-2021學年度本科内招生緩交學費、住宿費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6-15 發布人:汪佳佳

各位同學:

為做好我院2020-2021學年度本科内招生緩交學費及住宿費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緩交學費、住宿費時間

1.2020級本科新生申請緩交學費、住宿費時間為:入學報到後5日内。

2.2015級、2016級、2017級、2018級和2019級本科生申請辦理緩交學費、住宿費截止時間為:學生在620前将申請材料電子《太阳集团app首页學生緩交學費、住宿費申請表》(附件1)以及《緩交學費彙總表》(附件2)發送至郵箱1170974478@qq.com

二、緩交學費、住宿費條件

(一)學生确因家庭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無法在規定期限内交納或足額交清學費和住宿費,本人可以申請緩交或部分緩交學費,特别困難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緩交住宿費;學校通過綠色通道允許新生先入學後辦理手續,确保每一位學生順利就讀。

(二)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緩交或部分緩交學費;具備以下第234項條件之一的,可以同時申請緩交住宿費:

1.烈士子女、殘疾軍人子女、因公犧牲人員子女等國家法律規定的優撫對象。

2.無資助的孤兒、無其它有經濟能力的直系親屬資助者。

3.父母雙方或一方殘疾、以救濟為主,無其它經濟來源者,縣級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戶子女,以及建檔立卡家庭等。

4.遭遇不可抗力的原因,緻使家庭經濟極其困難,無力支付當年度學費和住宿費者。

5.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暫時隻能交納一部分學費、住宿費,或需延遲時間方能完成交費的。

6.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無力交納全部學費和住宿費的。

7.已獲批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的(請相關同學及時登陸國開行系統提交續貸申請),或者準備申請9月份校園地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的。

8.學生辦理交費過程中某環節出現問題,緻使學費及住宿費不能及時到帳的。

9.學生因其它原因暫時不能交納學費、住宿費或因其它特殊原因而急需緩期交納的。

三、緩交學費、住宿費的期限

緩交學費、住宿費原則上不得超過5個月。因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等特殊情況确需要推遲的,可以視學校或生源地統一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具體安排而定。

四、緩交學費、住宿費的程序

(一)符合緩交學費、住宿費條件的學生,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内,自行下載打印,并如實、詳細填寫《太阳集团app首页學生緩交學費、住宿費申請表》(附件1)以及《緩交學費彙總表》(附件2)(電子版),并于620号之前發送至郵箱1170974478@qq.com

注意:紙質版的申請表待返校後各位同學簽字後,打印交至基礎醫學院418辦公室。

五、有關事項

已獲批校園地中國銀行國家助學貸款和續貸生源地國家開發銀行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無需提交緩交學費、宿費申請。

申請學生緩交的費用隻限于學校統一收取的學費、住宿費,不包括學生學習、生活等應交納的其他費用。對無故欠交學費和住宿費的,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附件1:緩交學費申請表.doc

附件2:緩交學費彙總表.xls